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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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理工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工作职责
1、承担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相关工作,落实教育部和辽宁省创新创业教育政策,校内资源统筹、平台拓展以及协调各部门,对外联络和宣传。
2、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培训教育、创业政策咨询,组织开展校内各种创新创业训练活动。
3、负责创新创业竞赛、各类项目、创新创业师资培训等经费管理。
4、负责承担创新创业通识课程建设以及创新工作室、众创空间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工作。
5、负责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遴选、考核、评定以及校外兼职导师队伍遴选、聘任和管理。
6、 负责与社会各方面创业孵化资源对接,为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提供平台。
7 、负责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指导、项目培育与扶持、推介以及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
8、负责校外创新创业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以及对接相关技术、商务服务。
9、负责校、省、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考核的指导以及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评审管理。
10、负责各级、各类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的组织工作。
11、负责创新创业成果认定和评选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情况的统计与考核,落实上级教育部门工作部署。
12、负责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建设,形成校内为主、校外为辅,专兼结合的双创师资队伍。为创新创业教育、各类竞赛评审、创业项目评估、创业过程指导提供智力支持。
13、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工作,关注创新创业教育关键问题、前沿问题,开展我校创新创业教育的教学和实践训练工作。
14、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