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训练中心开放性实验室管理规定
日期:2021-06-02 11:25:14 发布人:gcxlzx 浏览量:431
一、学生进行实验实训前,必须提前二周提交《辽宁理工学院学生参加开放性实验项目申请表》向工程训练中心办公室报名,登记。
二、学生进行实验实训前,应制定实验实训的详细实施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三、学生进行实验实训时,必须严格遵守工程训练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并服从指导教师管理。
四、损坏仪器设备需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赔偿。
五、学生完成试验实训后必须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实验报告、论文等相关材料。
六、工程训练中心根据学生人数、开放计划及时做好仪器设备、实验实训耗材及实验实训环境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并选派指导教师及时对学生进行指导及帮助。
七、实验室开放时,实验实训指导教师负责做好教学秩序及实验实训安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做好开放实验实训记录。
八、工程训练中心及时完成相关材料收集整理及成果验收工作。
九、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并由工程训练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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