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1-06-07 09:42:05 发布人:glgcxy 浏览量:1755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构建世界水平、中国特色的文科人才培养体系,依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辽教办[2021]51号)精神,决定开展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请各单位按照《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指南》(附件 2)选题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已有工作基础和具体情况,确定项目内容。项目建设周期一般为3年。
二、申报要求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文科教育创新发展的迫切性和重要性,结合办学定位和优势特色,统筹谋划、合理布局,设计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内容。申报项目须符合《项目指南》选题方向,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鼓励各教学单位与科研院所、企业等多单位联合设计并实施项目。
三、申报材料
请相关教学单位加强统筹,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各单位请于3月29日前,将推荐表(附件3)一式3份及汇总表(附件4)一式1份至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综合楼105室,电子版发送至648183069@qq.com,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申报评审,择优推荐至省教育厅。评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赵娜
电 话:0416-7980105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新文科研究与改革实践项目的通知
教务处
2021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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