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0]167号
各有关高校:
目前,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五部门下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财[2009]97号)精神,深入推进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于今年3月24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财[2010]20号,以下简称《通知》),就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推进过程中涉及的关键问题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和规范。为切实做好2010年通过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认真学习理解《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通过科研项目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参与研究工作作为学校的一项长期工作,并加强组织领导,积极研究采取措施,建立推进工作有效监督机制,不断加大工作力度,争取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加快高校科研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二、切实做好落实2010年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规划的工作。各高校要按照学校年初拟定的2010年实施方案及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计划,积极科学设定岗位,并及时在全国大学生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和学校网站上发布岗位需求信息,规范选聘流程,精心组织选聘工作,有力有序推进计划落实。
三、加强引导,转变项目负责人和毕业生观念。通过科研项目聘用优秀高校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参与研究工作是一种新的就业模式,各高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宣传力度,完善保障措施,提高项目负责人和毕业生积极性,扎实推进通过科研项目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和专职科研队伍建设。
四、根据本校的发展目标和定位做好科研队伍发展规划。各高校应通过科研项目积极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充实到科研队伍中,特别是研究型大学应在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建设中发挥更重要的示范作用,努力建设一支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规模适当、结构合理,包括专职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科研辅助人员在内的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
五、加强政策研究,积极探索并建立适合专职科研队伍岗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和完善科研人事改革方案和有关配套政策,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探索建立合同制管理新模式的科研用人制度,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激励、竞争、流动机制,为专职科研队伍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六、及时报告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中的问题、建议和动态情况。各高校要做好阶段性总结和分析,并不断完善有关政策和措施,促进工作持续发展。我司将加大对各高校落实实施方案和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计划情况的监督力度,并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适时进行总结宣传。
请各高校将近期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工作进展报告以校函形式,于5月31日之前报送我司计划处,同时报送电子版。工作进展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2010年发布岗位和实际吸纳毕业生情况表;
(2)2010年学校有关工作措施、进展、成效等;
(3)学校拟出台的文件政策要点;
(4)学校在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以及对完善相关政策和操作办法的建议;
(5)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联 系 人:管虹 李渝红
联系电话:(010)66096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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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科技司
201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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