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日期:2022-04-29 10:14:52  发布人:jjjcsj  浏览量:698

    五一、端午将至,为严明节日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现对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辽宁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中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宴请问题。   

    2017年下半年至2020年12月,王中印先后9次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茶叶及茅台酒等财物,折合共计35.6万余元。2019年夏至2020年2月,王中印向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借用车辆供个人使用。2018年8月至2020年11月,王中印及其家人先后6次接受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邵某某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由邵某某支付。王中印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2月,王中印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辽宁省粮食发展集团彰武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原总经理王国辉、朱洪阜公车私用问题。   
    王国辉于2020年5月至2021年8月公车私用84次。朱洪阜因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公车私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后,又于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公车私用36次,顶风违纪,情节严重。2022年3月,王国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朱洪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公车私用期间产生的相关费用予以收缴。 
■鞍山市铁东区长甸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杨松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   
    2021年8月,杨松借其岳父去世之机违规操办丧葬事宜,收受下属及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共计1.2万余元。2021年12月,杨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远大粮食发展中心经理许鑫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2019年5月至2021年6月,许鑫违反县粮食发展中心议定的补贴标准,私自决定按月给自己增发工作补贴,共计2.1万余元。2022年1月,许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返还。 
■本溪钢联发展有限公司创新管理部部长李莹莹公款旅游问题。   
    2020年12月和2021年10月,李莹莹前往海口、成都培训期间擅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到景区游玩,并公款报销住宿费等相关费用,金额共计2520元。2022年1月,李莹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予以收缴。   上述5起案例有的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有的公车私用,有的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有的违规发放津补贴,有的公款旅游,影响极为恶劣,教训极为深刻,广大党员干部务必引以为戒,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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