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强调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抓紧抓实抓好,将廉洁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推动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在全社会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实施意见》指出,要涵养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持续强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倾心倾力倾情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争做山清水秀政治生态的建设者、“护林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引导党员干部修好对党忠诚的大德、造福人民的公德、严于律己的品德,直面问题、勇担责任、激浊扬清、清障除弊。要规范廉洁自律行为操守,严格教育管理监督,把“严”的要求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各环节;树立廉洁好家风,推动廉洁教育进入千家万户、融入家庭日常生活;发挥廉洁教育基础作用,强化形势政策教育和警示教育。要实现廉洁文化有效覆盖,推动廉洁文化融入基层社会治理,融入城乡设施建设,强化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推动形成“一地一品一特色”的廉洁文化品牌矩阵。要营造崇德尚廉良好氛围,持续深化理论研究,实施廉洁文化精品工程,加大廉洁文化传播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担负起廉洁文化建设的政治责任,将廉洁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紧密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布局进行谋划,作出安排部署,研究解决问题。要创新方式方法,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工作,切实把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精神文明创建考评工作。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政绩工程,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坚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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