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 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监控实施方案
日期:2022-02-24 09:31:02  发布人:jxzlgl  浏览量:619

 

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辽宁省省教育厅、锦州市教育局及学校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线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全力保障我校线上教学工作有序开展,确保网络教学质量和效果,我校将加强教师线上教学与学生学习过程的管理与监督,特制定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质量监控方案。

一、监控目的

严格执行上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网络教学平台教学运行的监管,及时掌握线上教学动态情况,确保疫情防控时期“学生不停学、教师不停教、教学质量有保障”。

二、监控组织体系

充分发挥学校、教学单位两级教学督导的教学质量监控作用,依据学校教学规范化建设及课堂教学质量有关要求,强化对课程内容、教学情况的监控和指导,实行全员参与质量监控,全面达到线上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

1.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负责疫情防控期间教学工作安排、信息掌握、学校督导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全校教师教学与学生学习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

2.教学督导员通过线上听课的方式进行教师线上课堂教学组织、教师教学内容的处理、开放式师生互动、学生出勤率、作业布置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监控。

3.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重点对本单位开设课程的教学准备、教学内容的设计、教学组织与实施情况、学生学习情况等进行监督。

三、监控内容

线上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准备、教学过程及学生学习情况。

四、监控方案

1.教学准备

网络课程开课前,各教学单位负责可通过教师提交的资料(教学大纲、讲稿、PPT、电子教材、音频等资料)来判断课程是否具备开课要求,确保所有课程能保质保量按时开课,并对可以开设及不能开设的课程及时备案并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处

  2.教学过程

网络课程开课后,教学质量管理处和教务处将根据课表安排抽查课程教学实施情况,实时监控线上课程开设及教学情况。

线上授课期间,各教学单位可启用教师课前、课后汇报制度,要求教师授课开始前汇报是否能够正常开始,课后填写授课记录,如出现意外无法直播的课程,需提供授课视频、音频、截图等过程资料。

3.学生学习

教师要利用教学平台,实时跟踪学生的学习状况,将网络学习情况纳入课程考核的指标。教师可以通过线上签到、线上答疑、线上学习、课后作业布置、作业批改、线上考试等方式加强学生线上学习的过程管理。

五、工作要求

1.教学质量管理处及教务处要做好线上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工作,确保教学秩序稳定,教学质量不降。

2.各教学单位应及时了解、如实反映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应急预案,对于教学过程中发现的突发情况,应及时处理。

3.教师应积极建设与使用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开展线上教学,结合所授课程的特点,提前考虑答疑或直播过程可能会出现的突发或意外情况,并做好相应的预案;根据学生反馈和学习效果情况,及时调整课程内容及线上教学方式方法;并适时开展课程思政,教书育人,引导学生做好个人防护,积极支持疫情防控工作。

4.各教学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本单位开展的线上教学情况进行统计整理,以便掌握情况,及时改进完善,确保线上教学的稳定有序,并填写《线上教学情况统计周报表》于每周六1730之前反馈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指定邮箱lnlgxyjxzlglc@126.com邮件题目为:XX学院第XX教学周线上教学情况统计,联系人:李晶晶。

 

(附件已通过OA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线上线下教学情况统计表(周报表)

 

教学质量管理处

教务处

2022224

核发: 点击数:619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