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学期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将紧紧围绕教学中心环节,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动态监控,在继续抓好各项常规和秩序的同时,注重质量内涵,做好专项督查工作,建设质量管理平台,完善质量评价体系,充分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力求提质增效,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升。
一、第一届“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系列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巩固本科教学中心地位,推进我校内涵式建设,根据《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教高〔2019〕6号)文件精神,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计划开展“辽宁理工学院第一届‘教学质量提升’系列活动”。
二、听评巡课
1.领导干部听课。人员为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部)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听课对象由听课人员在全体任课教师中自行选取;听课时填写《辽宁理工学院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并在每个月月末将听课表交给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进行统计和存档;领导干部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评价的参考,二级学院(部)领导听课情况将作为二级学院教学考核的依据之一。
2. 校级督导听课
(1)校级督导继续承担教师教学督导听课及评价职责,其听课主要分为常规听课及参与相关专项评价工作听课两大部分。
(2)校级督导听课由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统筹安排,具体安排情况见“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督导听课安排表”。同一教师多名督导的听课评价取均分计为该教师教学评价的“督导评价”成绩。
(3)专项评价听课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评价办法进行。
3. 二级督导听课
(1)二级督导听课由各二级学院部统筹负责。
(2)二级督导员的督导对象为本院部全体任课教师,按照各学院部二级督导计划深入课堂听课,做到全覆盖,全评价,发挥专业相近优势,做好对被听课教师教学督查和业务指导;
(3)二级督导与校级督导要求相同,日常督导要做细做实听课与检查工作。每次听课时长为1课时,主要内容包括常规听课和配套检查(重点检查教师的教学资料、实践教学条件、作业及授课内容与教学计划是否吻合等)。应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实事求是记录问题及反馈优缺点,客观公正进行打分评价,严禁弄虚作假。
4.督导听课要求
(1)督导听课严格按照《辽宁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听课制度管理规定》和《辽宁理工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修订)》进行。所有督导员采取挂牌、随机推门听课方式。各督导员要切实履行好督导职责,按照“督导结合、重在指导”的原则,零遗漏地完成听课和评价工作。
(2)各级督导员应兼顾理论课与实践课,原则上每位督导实践课听课量不低于总听课量的20%。日常听课要做细做实听课与配套检查两方面的工作。听课及检查中认真填写听课记录及检查记录,实事求是记录问题及反馈优缺点,客观公正进行打分评价,严禁弄虚作假。所有校级督导的听课及检查情况务必于当次听课后一周内按要求上交质量管理办公室。
5.免于听课人员及评价办法
为了进一步激励教学优秀人员,集中督导精力做好督导、评价工作,本学期将对部分人员按照自愿原则实行免于听课措施,并按适当方法给予相应的“督导评价”成绩(以此成绩正常参与学期评教综合计分)。
(1)在上一年省级教学技能大赛获一等奖、国家级教学技能大赛获奖的人员。凡是在教学技能竞赛中获以上奖的人员可以免于“领导听课”、“校级督导听课”和“二级督导听课”,学期结束时可按同院(部)所有被听课人员督导评价成绩排名前10%人员的平均成绩对应计其“督导评价”成绩。
(2)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凡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可以免于“领导听课”、“校级督导听课”和“二级督导听课”,学期结束时可按同院(部)所有被听课人员督导评价成绩排名前50%人员的平均成绩计其“督导评价”成绩;
所有符合免听课人员对照条件,按照自愿原则实施(开学初统计自愿名单),并向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提交免听课申请。凡不参与免听课的,将按正常听课评价办法进行。
三、教学质量专项检查
1.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实施专项质量检查
开展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实施专项质量检查。课程教学大纲是学校课程教学的标准性文件,任课教师是有效实施课程标准的关键。为全面了解全校课程教学大纲及实施质量情况,本学期将通广泛普查和深入抽查相结合,集中检查和分散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校各专业在课程教学大纲(人才培养方案)中列出的并在22-23-1学期为各年级正式开设的所有课程的课程教学大纲制订质量、主讲教师个人情况及其课程开设执行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以查促改,不断提高学校人才培养水平。上述专项检查将另行制定“辽宁理工学院课程教学大纲制定及实施专项质量检查方案”以供具体实施。
2.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的安排,教学质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考核质量进行专项检查和评估。检查主要项目包括:试卷管理、试卷质量、评阅质量、试卷分析等内容。
3.其他因合格评估需要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
四、学生信息员管理
继续发挥学生信息员参与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作用。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通过加强对信息员的培训和管理,组织信息员开展信息收集与反馈,及时根据信息员反映的教育教学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及反馈给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和分管校领导,督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改进与提高。二级学院配合教学质量管理处办公室做好学生信息员的日常管理和信息员教学情况反馈中问题的核实与整改。
五、评价体系完善
为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办法》精神,综合督导评价、专项检查、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师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等内容,开展以下工作: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工作
2.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
3.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评教工作
4.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
5.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对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
6.适时开展课程评估工作
(附件已通过OA发放相关部门)
辽宁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2年8月22日
- 上一篇:关于组织教学督导线上...
- 下一篇:关于开展2021-2022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