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编制发布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是高等学校对上一学年教育教学状况的全面总结,是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高等学校办学状况向社会的全面展示。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辽教通〔2023〕439号)(附件1)要求,现就做好《辽宁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的编制与发布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质量报告》主要内容与编制任务分工
1.《质量报告》应紧紧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工作核心,全面反映我校在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上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尤其要充分反映我校本科人才培养的优势与特色。
2. 《质量报告》编制内容,主要指学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育基本情况、师资与教学条件、教学建设与改革、专业培养能力、质量保障体系、学生学习效果、特色发展、需要解决的问题八个方面。
为了更真实和充分地反映学校上一学年度的教学质量与办学特色,学校本年度教学质量报告的编制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工作职责,撰写相关数据的工作综述,由教学质量管理处(以下简称“质量处”)组织专班进行统稿和汇编。
《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具体编制、填报任务分工详见附件2和附件3。
二、《质量报告》编制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报告编制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所编制报告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重点突出,亮点突显。
2. 要在全面反映情况基础上,紧扣本科教学工作,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向社会公众全面展现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人才培养状况,并据此做出科学分析与评价,准确把握存在的问题。
3. 要着重阐述学校在本科教育教学方面所做的重点工作,注重反映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情况,注重反映学生和社会用人单位满意度,展现学校教学改革亮点、成就和经验。
4. 《质量报告》及其支撑数据附表中的各类数据、数据时限等应与学校2023年采集填报的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保持一致。
5. 《质量报告》在撰写格式上不做严格的统一要求,由各编制单位根据内容自行确定格式,力求做到内容详略得当、图表与文字并用,每一部分的字数一般不超过规定,总字数控制在1.5万字以内。
三、《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学校的《质量报告》及相关材料应于2023年12月5日前报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我校《质量报告》编制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 11月6日-11月15日,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落实编制工作任务,完成《质量报告》文字稿。
2. 11月17日前,各相关单位根据分工完成各自所负责的支撑数据目录的编制、填报任务,提交质量处。
3. 11月23日前,质量处完成《质量报告》的修改与完善工作。期间,各相关单位配合质量处做好有关工作。
4. 11月30日前,《质量报告》提交学校终审定稿,根据通知要求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0416-6086026
E-Mail:jxzlglc@lise.edu.cn
(附件已通过OA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1.《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编制发布普通高等院校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的通知》(辽教通〔2023〕439号)
2.《辽宁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内容组成与编制任务分工
3.《辽宁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目录》及填报任务分工
4.《辽宁理工学院2022-2023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支撑数据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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