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11-29 09:47:05  发布人:jxzlgl  浏览量:0

教学单位:

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所授课程学生学习情况做出总体评价,

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之一。为加强对学生学习状态的评价、 监测和反馈,及时了解和解决学生学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足,动教学和管理改革工作持续改进。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开展2023年秋季学期教师评学工作,为保证评学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学时间

20231218日至20231229

、教师评学范围

1.评学主体:全校承担本科、专科教学任务的教师(专兼职及独立开设实验课教师)。

2.评学对象:教师当学期所教授的教学班学生。

、教师评学内容

1.学生学习态度包括迟到、旷课和课堂纪律情况。

2.学生学习过程包括学习兴趣、师生交流和自主学习等主要任务完成情况。

3.学生学习效果包括知识、技术的掌握和应用程度。

4.学生学习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及存在的障碍。

、评学程序

1.教师评学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统一组织,负责拟订教师学工作安排及要求。

2.教师评学工作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负责组织任课教师授课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按照自然班级(行政班)填写《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指标体系量分表》 附件1毕业设(论文)、实习、公共选修课、体育课、大学英语分级开班及课时少于 16 学时的课程暂不开展评学活动;对跨单位授课的教师,由开课单位填写《辽宁理工学院跨单位授课教师评学汇总表》附件2122611:00前送交学生归属学院。各教学单位负责分专业年级汇总整理,填写《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附件3-1;附件3-2撰写现阶段教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有学生的教学单位对班级进行评学分析,撰写《XXXX学院 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见附件4;无学生教学单位不撰写

3.教师评学工作结束后,教学质量管理处根据各教学位的教师学情况分析报告,进行全面汇总、统计和分析, 撰写学校师评学情况分析报告,将结果反馈给学校领导和各教学单位,作为进行教学和管理改革的依据。

五、相关要求

1.教师评学是我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各教学单要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合理安排,认真组织本部门所、兼职任课教师按要求开展评学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任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对授课班级进行各项指标的等级评价,并针对学生学习中存在的问题给出评语和建,加强评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2.各教学单位应于122916:00 《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 XXXX学院 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 (附件3-1附件3-2;附件 4) 纸质版 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联系人陈旭老师),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至邮箱: lnlgxy_xxzx@163.com

  (附件已通过OA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附件1: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指标体系量分表

附件2:辽宁理工学院跨单位授课教师评学情况汇总

附件3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评学情况汇总表

附件4学院教师评学结果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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