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3年秋季学期校级学生代表座谈会的通知
日期:2023-12-13 09:48:03  发布人:jxzlgl  浏览量:0

各学院:

为加强教风、学风建设,促进优良校风的形成,进一步 提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处工作安排,现决定召开本学期校级学生座谈会,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 、参会人员

本科:23级、22级、21级每专业每年级1名学生代表

(理学院每班1名学生代表)

专科:23级、22级每专业每年级1名学生代表

二、 座谈内容

围绕专业人才培养(课程设置,培养计划及执行), 教师教学(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手段),教 学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服务),学习环境(教学条件、 教学场所、教学设备、教材使用),实践教学(实践环节 组织、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学科竞赛),教风学风建设(教 风学风、考风考纪),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广泛听取学生的建议和意见。

三、会议时间、地点

松山校区:

1、12月20日(星期三)13:30-15:00知远楼523教室

(管理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2、12月20日(星期三)15:20-17:10知远楼523教室

(文化传媒学院、体育学院、理学院、应用技术学院)

滨海校区:

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3:30-15:30知行楼103教室

(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

四、会议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按要求选派责任心强、有较强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学生代表参加座谈会;参加会议之前要全面收集、了解同学们的意见与建议,并提前做好梳理,准备发言提纲,发言时间2-3分钟,发言应实事求是,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各学院参会学生代表于12月15日(星期五)11:00前扫码进入微信群(推进座谈会相关事宜的通知将于此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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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教学质量管理处将于12月18日上午在学生座谈会微信群内发布“问卷星”二维码,各学生代表扫码填写完发言提纲。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学生教学信息中心主任陈旭老师,联系方式0416-6086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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