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4-03-11 09:08:22  发布人:jxzlgl  浏览量:0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加强课程考核质量监控,提高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各个环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办法(试行)》,教学质量管理处决定对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试卷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2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

第二阶段:2024年3月25日-2024年3月29日,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项目包括:试卷管理、试卷质量、评阅质量、试卷分析等内容。规范考核过程,特别是平时成绩要有据,严禁人情分。

(一)纸质版归档

线下考试材料归档: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日历、命题计划表、命题情况审批表、试卷(A、B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记分册、试卷分析报告、自查互查表、学生试卷册。

(二)线上考核课程归档(上机考试等)

线上考核的课程,按照平台提供的批阅方式进行批阅。根据考试方式、考试平台特点等因素,进行电子和纸质材料的归档,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档案

下载并保存全部考生电子试卷、考场截图或录屏等,做好电子档案的目录,刻录光盘或存放U盘存档。

2.纸质档案

(1)参考线下考试材料归档: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日历、命题计划表、命题情况审批表、试卷(A、B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记分册、试卷分析报告、自查、互查表。

(2)每班每门课程根据成绩段的分布情况抽取不少于10份的代表性电子试卷打印。以五级制成绩评阅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每个等级至少2份;如为分数,按90-100,80-89,

70-79,60-69,60以下,每个分数段不少于2分,共打印考生试卷十份样本,如该分数段无学生,指标由其他等级补充。

(3)电子档案目录打印。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理工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办法》(辽理工质管发〔2021〕2号)文件要求检查相关内容。

2.各教学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各教学单位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写出期末统考试卷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中应包括问题分析、改进措施等,纸质版连同检查评价表复印件,于2024年3月22日11:00前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李晶晶老师,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至lijingjing@lise.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6-6086026

  (附件已通过OA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附件1: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检查质量评价汇总表

附件2: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质量评价表(专家用)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检查情况总结报告


核发:jxzlgl 点击数:0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