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同行听课是提升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手段。通过同行之间的相互学习与交流,教师可以借鉴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共同探讨教学实践中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教学质量监督与提升,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本科教学听课制度管理规定》(辽理工校发〔2021〕98号)精神,结合本学期教学工作实际,现就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同行听课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期中同行听课的时间安排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在第8至第10周(2024年4月15日至5月5日)开展期中同行听课活动。各教学单位要组织全体教师参与,每位教师在此期间内至少完成3次同行听课(每周不超过2次)。同时,各学院应确保覆盖授课教师听课至少一轮,以实现全面的教学质量监督与提升。
二、期中同行听课计划的提交
各教学单位需在2024年4月12日17:00前,制定并提交详细的期中同行听课计划表(附件1)。计划中应包括听课人员名单、听课时间表、听课课程安排等内容。请将计划电子版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同一节次的课程,可多人同听,分别打分并记录。)
三、期中同行听课活动的反馈与总结
1. 各教学单位应在2024年5月9日前,针对期中同行听课活动召开一次反馈会议。会议旨在交流听课经验、分享教学心得、讨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 各教学单位需在2024年5月10日前,撰写同行听课活动总结报告(附件2)及活动报道,电子版与盖章后的纸质版(附件1、附件2)一并提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报告应详细记录听课活动的开展情况、教师反馈意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等内容。
四、其他要求
1. 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同行听课活动,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和有效性。
2. 教学质量管理处将对同行听课活动进行抽查,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
3. 同行听课活动的结果将作为教师教学评价和学院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参考。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执行上述要求,确保同行听课活动取得实效,为提升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做出积极贡献。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0416-6086026
(附件已通过智慧辽理工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1.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同行听课计划表
2.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同行听课活动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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