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管理,加强课程考核质量监控,提高试卷命题及阅卷等各个环节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办法(试行)》,教学质量管理处决定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进行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与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检查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4年9月20日-2024年10月10日,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及整改。
第二阶段: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0月25日,教学质量管理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项目包括:试卷管理、试卷质量、评阅质量、试卷分析等内容。规范考核过程,特别是平时成绩要有据,严禁人情分。
(一)纸质版归档
线下考试材料归档: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日历、命题计划表、命题情况审批表、试卷(A、B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记分册、试卷分析报告、自查互查表、学生试卷册。
(二)线上考核课程归档(上机考试等)
线上考核的课程,按照平台提供的批阅方式进行批阅。根据考试方式、考试平台特点等因素,进行电子和纸质材料的归档,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档案
下载并保存全部考生电子试卷、考场截图或录屏等,做好电子档案的目录,刻录光盘或存放U盘存档。
2.纸质档案
(1)参考线下考试材料归档: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日历、命题计划表、命题情况审批表、试卷(A、B样卷)、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记分册、试卷分析报告、自查、互查表。
(2)每班每门课程根据成绩段的分布情况抽取不少于10份的代表性电子试卷打印。以五级制成绩评阅的,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每个等级至少2份;如为分数,按90-100,80-89,
70-79,60-69,60以下,每个分数段不少于2分,共打印考生试卷十份样本,如该分数段无学生,指标由其他等级补充。
(3)电子档案目录打印。
三、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自查工作,严格按照《辽宁理工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办法》(辽理工质管发〔2021〕2号)文件要求检查相关内容。
2.各教学单位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3.各教学单位在检查工作结束后,要写出期末统考试卷专项检查情况总结材料。总结材料中应包括问题分析、改进措施等,纸质版连同质量评价汇总表盖章后,于2024年10月10日11:00前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李晶晶老师,总结材料电子版(附件2扫描件及附件1、附件3)报送至lijingjing@lise.edu.cn。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416-6086026
(附件已通过智慧辽理工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附件1: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检查质量评价汇总表
附件2: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质量评价表(专家用)
附件3: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试卷检查情况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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