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等教育的重要论述,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教育部等五部门《普通高等教育学科专业设置调整优化改革方案》(教高〔2023〕1号)、《中共辽宁省委教育工委 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辽委教通〔2020〕47号)文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等文件精神,发挥评估的引导、诊断和督促功能,强化本科教学中心地位,加强专业内涵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激发专业内生动力,提升专业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升专业服务地方区域经济能力,结合我校办学定位和本科专业建设的实际,就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通过实施专业评估,牢固确立本科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进一步明确专业改革和建设目标,通过发现问题和问题解决,全面推进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导向性原则。以学校办学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以专业培养目标和质量标准为标尺,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衡量和评价各专业的教学水平和培养效果。
2.坚持客观性原则。把专业评估与教育部审核评估、专业认证、高等教育质量国家数据平台、教学日常管理等工作相结合,按照本科专业建设实际情况开展评估,尽量简化评估程序,确保专业评估工作的科学性。
3.坚持强化内涵原则。既保证专业达到国家标准,还要强化本科专业内涵和核心竞争力,督促全校本科专业“追求卓越”,办出优势和特色。
4.坚持定量与定性评估相结合。按照评估标准,在专业建设的主要方面,做到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尽可能使评估标准趋于定量化、科学化,以提高评估结果的可靠性与科学性。
5.坚持专业评估坚持主体性、目标性、多样性、发展性和实证性五项基本原则,实行目标导向、问题引导、事实判断的评估方法。注重以二级学院自我评估、自我检验、自我改进为主,体现二级学院在人才培养质量中的主体地位;注重二级学院办学条件的完备和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尊重二级学院办学自主权和自身特色。
二、评估对象、评估周期及评估要求
(一)评估对象
全日制教育在办本科专业
(二)评估周期
每个本科专业每5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评估。
(三)评估要求
1.在办本科专业已有三届以上毕业生的,需要申请校内专业评估。
2.2022年上半年,以我校本科专业中“已评校级及以上特色专业”为试点,启动首批专业评估工作。
三、组织实施
(一)评估组织
专业评估工作由教学质量管理处负责评估的组织实施工作,教务处负责专业内涵建设的指导工作。
(二)评估实施
学校成立由熟悉教学与管理的相关专家组成评估专家组,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一。学校就专家职责、评估指标及操作规程提前进行培训,帮助专家组有效开展工作。
四、评估内容
校内评估参照《辽宁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试行)》(附件1)执行,内容包括专业建设、教学资源、培养过程、本科教学工程与教学成果、教学质量保障、培养效果和专业特色等7个一级指标、21项二级指标,45个主要观测点。
五、评估程序
(一)制定方案。学校制定并下发专业评估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
(二)学院自评。申请评估专业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方案(试行)》进行自评,填写《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撰写《专业评估自评报告》,填写《专业评估自评表》《专业评估自评依据》,准备相关支撑材料。
(三)提交材料。评估专业提交《专业评估自评报告》《专业评估自评表》《专业评估自评依据》《专业基本情况汇总表》《专业基本状态数据表》和相关支撑材料。
(四)专家审查。专家组在审阅提交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听取专业负责人汇报、查阅档案、召开师生座谈会、观摩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等方式,对需进一步查证的指标或存疑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验证性考察,作出公正客观评价。
(五)形成评估意见。专家在全面深入考察基础上,形成个人评估意见,经专家组集体评议,形成评价报告和评估结果。
(六)公布评估结果。评估结果经学校审议后,由学校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布。
(七)各教学单位依据评估专家组意见,限期提交专业整改计划,评估专家组将在1年后进行复查。
六、评估结论
评估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以观测点的达标等级及其数量予以认定。本方案共45个观测点,观测点的评价等级分为A、B、C、D四级。评价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级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
专业评估结论的认定标准如下:
优秀:A≥33,C≤8,D=0;
良好:A+B≥29,D≤2;
合格:D≤11;
不合格:D>11。
七、相关说明
各专业是否主动参评以及评估结果将作为各学院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并与单位绩效挂钩;申请评估的专业在经费安排、资源调配、重大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
(附件已通过智慧辽理工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辽宁理工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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