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馆、中心:
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办法(试行)》及《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辽理工质管发〔2024〕23号)的要求,我校已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10月25日完成了对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试卷的全面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已反馈给各教学单位,现就整改及持续改进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整改要求
1.各教学单位需高度重视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各教学单位对本次试卷专项检查未抽到的试卷,对照问题点进行自查整改。
3.各教学单位应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启动整改及持续改进工作,并确保整改措施在2024年12月26日前落实到位。
三、持续改进工作
1.严格按照《辽宁理工学院本科课程期末考试试卷检查办法(试行)》的要求,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持续改进措施。
2.持续改进工作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试卷管理、命题质量、评阅质量、试卷分析等方面的改进措施。
3.各教学单位应定期对整改及持续改进工作进行自查,确保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4.教学质量管理处会对各教学单位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四、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在整改工作结束后,撰写《辽宁理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持续改进工作报告》。报告应包括问题分析、整改措施、持续改进计划等内容,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报告连同质量评价整改汇总表盖章后,于2024年12月26日11:00前交至教学质量管理处。
电子版报告(附件1、附件2)报送至lijingjing@lise.edu.cn。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附件包括《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检查质量评价整改汇总表》《辽宁理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持续改进工作报告》模板及《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质量评价表(专家用)》,供各教学单位参考。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落实整改及持续改进工作,确保我校教学质量的持续提升。
联系人:李晶晶
联系电话:0416-6086026
(附件已通过智慧辽理工发放相关部门)
附件:
1. 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检查质量评价整改汇总表
2. 辽宁理工学院试卷专项检查持续改进工作报告
3. 辽宁理工学院期末试卷质量评价表(专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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