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6月1日,由副校长崔红军带队到我校滨海校区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专项检查工作,安全保卫处、工程训练中心、各教学单位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检查要点,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台账、实验室实地检查等方式,重点从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制定、教育培训开展、安全人员与设施配备、危险品与风险源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情况等方面进行排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告知相关负责人,监督、指导相关实验室限期完成整改。
副校长崔红军在现场检查工作中指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复杂艰巨,是不可逾越的底线和红线。校内各有关单位要全面落实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建设;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强化师生安全教育培训的各个环节,对各级安全管理与技术人员加强技术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要以本次实验室安全检查为契机,针对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隐患问题,保障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稳定。
副校长崔红军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筑牢防线。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实验室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的位置,做到思想重视到位、日常防控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把实验室安全各项工作落细落实;二是要依法依规,科学防控。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修订、出台相关制度,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实验室安全相关法规制度,完善本单位的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控风险产生的“不确定”因素,将所有的不稳定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督导检查,落实整改。各单位要始终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迅速行动起来,对标《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建立常态化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确保各项科研及教学工作安全、有序、平稳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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