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日期:2023-04-07 19:23:56  发布人:hqglc  浏览量:1031

为确保二次供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保护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和省、市卫生行政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加强二次供水安全生产管理,做好紧急情况下的抢救、协调等工作,成立二次供水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邵良杉

副组长:崔红军

成员:邢磊 鲁学彬 朱福军 高迎索 侯广林

二、安全防范责任制

领导小组建立通畅的信息流通渠道,及时收集可能导致我校供水系统重大事故发生的因素,并实时通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安全防范责任制。

(一)二次供水加压泵站安全措施

1.严禁外来人员入内;

2.加压泵站、储水池等要加强巡视,防止不法分子投毒;

3.对清水池、蓄水池的排气孔、检查井、溢流管进行加盖、加锁;

4.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5.如停水时间过长可临时接引自然压力或通过上级部门协调消防车运送清洁水,以保证生活用水;

6.配备专业化验人员,对加压泵站、储水池坚持每周检查一次;

7.加压泵站、储水池30米范围内禁止倾倒堆放工业废渣及城市垃圾、粪便和其它有害废物;

8.每天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

(二)设备管理

1.加强巡检,预防偷盗、破坏,常备主要设备配件,确保加压泵站正常运行;

2.维护人员要着防护服、鞋、手套等,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特种人员要持证上岗;

3.加压泵站配备防汛器材,消防器具,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三)全员安全培训

1.建立健全各类安全管理制度,避免抢修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2.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每年不少于八小时的安全教育或事故抢险培训;

3.相关人员熟悉灭火器的使用、堵漏操作、水质处理、电气抢修处理、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防汛措施等;

4.告知工作人员应急抢险程序以及工作岗位的危险源;

5.科学配置防护用品,并要定期检查、配齐各类作业工具。  

(四)管理人员职责

1.学校二次供水专职管理人员由高迎索、侯广林负责;

2.二次供水设施管理人员由水电中心指定,经相关培训后方能上岗;

3.管理人员应定期维护保养供水设施,随时掌握及查询供水设备、仪表运行情况,了解水池()及配套管道、阀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后勤管理处汇报,并协助维修人员维修;

4.管理人员负责供水设施的管理,保持供水设施周围环境卫生,制止闲杂人等靠近,保证正常供水;

5.根据水池清洗记录档案,及时进行水池清洗消毒,取得水质检测合格证明。在水质污染高发期,根据需要,增加水池清洗次数,并定期投加消毒剂;

6.水电中心管理人员监督、配合清洗消毒过程,监督水质取样人员现场采集进、出水样;

7.做好供水设施运行维护记录和水池清洗消毒记录报管理处存档。

(五)水质检测

1.每学期送水一次到锦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检验;

2.上级有关部门来抽取样品检验时,要积极配合;

3.加强对水质的检测化验,发现水质污染,要立即停泵,停止供水,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向学校各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停止用水;

4.发现水质有问题,要把污染水从蓄水池()排出,并反复清洗直至通过水质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再用合格水反复冲洗供水管道,至用户中断取水样品化验,符合饮用水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水;

5.对以上发生的情况,认真翔实记录,并保护好重要证据,以供日后司法机关采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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