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配电室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日期:2023-04-07 19:27:03  发布人:hqglc  浏览量:907

第一条 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配电室。

第二条 严禁配电室内存放杂物及各种易燃、易爆物品。

第三条 严禁配电室内私拉乱接电源,如需接电需报请总务处批准确认。

第四条 严禁在配电室内从事与用电操作无关的任何活动。

第五条 操作人员每天要巡查配电室并做好巡查记录。

第六条 操作人员进出配电室应随手关门,防止小动物进入室内造成事故。

第七条 配电室要配齐灭火设备,并指定地点有序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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