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促进实验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化,依据《辽宁理工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现将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建设开放性实验教学体系是高校培养创新型、实践型人才的重要途径,也是高校深化教学改革的迫切需要。通过开设开放性实验项目,充分发挥实验室在专业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为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创造良好的机会。
二、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重视实验室的开放工作,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学改革和专业建设。依据《辽宁理工学院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的要求,最大限度的开发和利用现有实验条件,积极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2. 实验项目的设计。开放性实验项目要以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为主,兼顾不同年级学生的理论基础,可结合毕业设计、创新创业活动、专业能力训练等内容进行设计,以能力培养为成果导向,注重实效。同时,要注意实验分组情况,以保证实验效果。
3. 实验室开放的时间。要在满足计划内教学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实验室的空余时间,最大程度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4.实验项目管理。对于获批开设的开放性实验,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学校有关实验管理规定,做好过程管理及材料存档工作。
5.各单位尤其要注意对新增实验设备的利用,有效开发相应的实验项目。
三、工作安排
1.各单位结合实验室实际情况,做好本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的设计,填写《辽宁理工学院学生开放性实验项目指南》(附件1)、《辽宁理工学院开放性实验经费预算表》(附件2)、《辽宁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开放性实验项目汇总表》(附件3),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于2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 各单位开放性实验计划经教务处审批备案后,统一向全校各学生公布,并组织学生申报。
3.一经获批开设的实验项目,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实验准备工作,并按照学校有关要求组织完成规定的实验教学任务。学生所在单位,要协助实验所属单位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附件3:辽宁理工学院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开放性实验立项汇总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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