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辽学位[2021]13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通知》(辽学位办〔2022〕1 号)文件精神,为保证学校2022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建评审专家组
各相关专业组建评审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应包括现任省级以上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学校教学工作负责人以及同行专家等,每个专家组成员5至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 2/3。组长原则上由现任省级以上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担任。
二、评审工作流程
1.专家评审
各专业负责人将评审材料《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见附件1)、《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及参考材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调查表》、专业自评报告及专家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提交给专家组,专家组成员参照《辽宁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审核标准》进行评审,填写《辽宁理工学院2022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表》(见附件2)并给出评审意见。
2.召开评审工作会议
专家组召开评审工作会议,根据评审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拟新增授权的专业进行评审并进行投票,并做出是否同意增列为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的决议。获得专家组成员2/3以上(含2/3)同意票数的视为通过。
3.评审结果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同意通过后进行公示。
4.材料提交
各相关学院于3月24日前提交《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简况表》(组长签署评审意见,A4纸正反面打印)、《辽宁理工学院2022年拟新增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评审表》、《评审工作总结》电子版及纸介质一式二份报至教学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王丹老师。
附件1:辽宁理工学院2022年申请列为学士学位授予专业汇总表.xls
教务处
2022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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