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校教师教学成果情况,加强教学成果管理,现开展2021-2022学年度第二学期教学成果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1.本校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包括在各类学校认定的杂志、报刊上公开发表的教学改革论文,未经过学校申报获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等。
2.成果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2022年6月30日。
二、报送要求
1.论文:提供封面、目录、论文正文、封底的复印件并装订;获权威机构检索的论文,须提供检索证明原件;获转载的论文,须提供复印。
2.项目:提供立项审批书或结题证明复印件。
3.其它:提供相关教学成果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成果统计以成果为对象,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由第一完成人或者通讯作者负责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2.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就高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3.被SCI、EI等检索收录的论文,包括SCI分区信息,必须提供权威机构(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辽宁省科学技术情报所等)的检索证明。
四、报送程序
1.各成果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各单位进行初审和统计。
2.请各单位于2022年7月22日前将《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辽宁理工学院教学成果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与电子版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全面统计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成果。
2.学校将以此次统计结果,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依据,并按此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评分,给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人员提供有关教学成果证明。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辽宁理工学院教学成果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2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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