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准确掌握我校教师教学成果情况,加强教学成果管理,现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教学成果统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 、统计范围
1.本校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所取得的教学成果 ,主要包括未经过学校申报获批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和教学技能竞赛获奖情况等。
2.本校专任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经由学校教务处统一组织的教学改革立项、教学竞赛所取得的教学成果,由教务处统一归档,不记入本次统计范围。
3.成果起止时间为2023 年7月1日-2023 年12月31日。
二 、报送要求
1.项目:提供立项审批书或结题证明复印件。
2.其它:提供相关教学成果复印件。
三 、注意事项
成果统计以成果为对象 ,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由第一完成人或者通讯作者负责登记,其他完成人不要重复登记。
四、报送程序
1.各成果负责人按照要求准备材料,各单位进行初审和统计。
2.请各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辽宁理工学院教学成果统计表》(见附件)纸质版及相关成果材料(复印件)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邮箱624972969@qq.com。
五 、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重视此项工作,全面统计本单位教师的教学成果。学校将以此次统计结果,作为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依据,并按此对各单位进行绩效考核评分及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人员提供有关教学成果证明。
附件: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辽宁理工学院教学成果统计表.xlsx
教务处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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