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状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拟定于第十六至十七周进行期末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本学期执行教学计划、教学进程表、教学任务书、教学日历等基本教学文件的归档情况,以及课程过程性考核材料的批阅及归档情况。
(二)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教研室是否根据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完成教研活动,教学研究活动记录本和工作记录是否按要求规范存档。
(三)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1.实习工作。2024届毕业生专业实习教学文件及实践教学基地相关材料等归档情况。
2.实验教学。实验教学材料及实验室材料归档情况。
3.毕业设计(论文)。2024届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教学文件归档情况。
以上具体检查内容见《辽宁理工学院期末教学检查评价表(教学单位用表)》(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要立足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育人实效,对本学期教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形成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于12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624972969@qq.com邮箱,纸介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2.学校检查。参照《辽宁理工学院期末教学检查评价表(教务处用表)》(附件3),学校将通过抽查材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严格检查。教务处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教学检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动员。各教学单位对期末教学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密部署,明确要求,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教务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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