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根据《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3〕24号)、《关于做好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遴选申报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529号)文件精神,我校决定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线上一流本科课程、线下一流本科课程、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本科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本科课程、社会实践一流本科课程。
二、申报课程范围
1.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已认定为辽宁省一流本科课程(名单见附件1),相关课程负责人如有更换请按照《辽宁理工学院教学研究课题变更申请表》执行。
2.每人作为课程负责人或团队主要成员只能参与一门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的申报。
三、申报相关要求
1.请已认定的3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课程团队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见附件2),重新组织论证,完善课程申报书内容,并根据申报类型填写相应的申报书(见附件3)。
2.请已认定的38门省级一流本科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利用优质的教学资源,汇聚优秀的教师团队,注重教学内容的更新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注重课程建设的品质和优化,集中优势力量打造优质课程。
3.学校将结合省教育厅申报要求和推荐名额,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名单并予以公布,各课程所在教学单位及课程负责人需做好后续系统申报工作。
四、材料提交
1.课程申报人准备相关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在学院审核,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第三批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申报推荐汇总表表》(附件4)(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其他申报材料(申请书一式四份及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于2024年1月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2.本次申报过程中,无需提供“课程团队成员和课程内容政治审查意见”“课程内容学术性评价意见”“说课视频”“课堂实录”支撑材料,其他支撑材料需正常提供。
联系人:王丹、彭爽,联系电话:6086021。
邮箱: 624972969@qq.com。
教务处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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