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教学运行状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学校拟定于第八周至第九周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教学运行及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
检查本学期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教学进度执行情况及基本教学文件。
(二)课堂教学秩序
检查学生的出勤情况及课堂秩序、学习状况,教师有无迟到或提前下课等现象。
(三)教学研究活动开展情况
检查教研室根据教学研究活动计划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包括课程建设)的进展情况。
(四)实践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1.实习工作。检查实习大纲、指导书等毕业实习相关教学材料。
2.实验教学。检查实验教学开展情况、实验基本教学文件及实验室相关材料。
3.毕业设计(论文)。检查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教学文件、工作进度及教师指导情况。
4.社会实践。检查2023-2024学年寒假社会实践相关材料归档情况。
以上具体检查内容见《辽宁理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评价表(教学单位用表)》(附件1)。
二、检查方式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要立足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保证育人实效,对教学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形成总结报告(模板见附件2),并于4月19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624972969@qq.com邮箱,纸介质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2.学校检查。参照《辽宁理工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评价表(教务处用表)》(附件3),学校将通过抽查材料、实地检查等形式,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严格检查。教务处将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教学检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动员。各教学单位对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严密部署,明确要求,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各教学单位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教务处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教务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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