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辽教办[2024]13号)要求,为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高信息化创新教学应用和教育管理水平,我校决定开展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学校的教师、管理者、教育技术工作者。
二、参赛项目设置
包括基础项目和专项项目两大类别,其中基础项目包括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和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两个子类。
1.基础项目
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
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融合创新管理案例。
2.专项项目
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应用案例。
三、参赛办法
1.上报作品数量:各二级学院信息化创新教育教学类(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限报3件作品,原则上择优推荐的作品不要集中在某一项;信息化创新教育管理类限报1件作品;专项项目,每个二级学院限报1件作品。
2.按照作品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划分组别。第一作者限报1件作品,不可作为成员参与其他作品;第二作者及以上人员可以参与2件作品。
3.作品由各二级学院统一报送。要依据《第二十八届辽宁省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指南》(附件1)的要求,做好对参赛作品的遴选和审查工作。
4.各二级学院严格按要求,推荐能够代表本单位水平的高质量作品,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作品进行评选,并遴选出最优秀的作品参加辽宁省“交流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二)严把质量关。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教育规律,严把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领土国界等敏感问题。各二级学院提交的作品应是为本次活动设计、制作的原创性作品,不接受已在历年此项活动中获得奖项的作品。抄袭、造假等问题一经发现,取消作品参与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三)强化推广应用。各二级学院积极开展优秀作品交流展示活动,加大优质教育资源推广应用的力度,切实提升优质资源使用效益,促进提高教育质量。
五、其他事项
1.参赛作者填写《作品登记表》(附件2)中的作品信息部分一式三份,各单位填写《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并按照参赛作品类别做好推荐排序,于7月1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624972969@qq.com邮箱。
2.《参赛作品汇总表》信息务必准确,获奖证书以此信息为依据制作,出现错误无法更改。
3.联系人:王丹 彭爽 联系电话:6086021
教务处
2024 年 6 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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