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辽宁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学生学 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更好的发挥学生的个性和特长,现开展2024-2025 学年度学生转专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原则
1.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必须是具有辽宁理工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籍的 2023 级学生;
2.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符合《辽宁理工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 中转专业条件;
3、学生只能转入招生类别相同的有关专业。
二、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符合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根据《辽宁理工学院 2023 级专业列表》(附件 1),填写《辽宁理工学院学生
转专业申请表》(附件 2)一式三份、家长确认书(附件 3)一份, 向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
2.学院审查
学生所在学院根据转专业工作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允许转出人选,并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期 3 天。
3.教务处审核
学院在公示结束后,于 8 月 23 日前将《辽宁理工学院学生 转专业申请表》、《辽宁理工学院转专业学生汇总表》(附件 4)的纸介质及电子版报送教务处审核。家长确认书学院自行留存。
4.校长办公会审定及公示
教务处将获得转专业资格的学生名单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经批准后将转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三、手续办理
1.经审批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需持经学校各部门签字 后的《辽宁理工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在规定时间到接收专业所在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
2.获准转专业的学生由学生处编入相应年级管理,其学籍、档案和学生管理由接收专业所在学院负责。
3.学生转专业后,按转入专业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参与教 学活动,获得的有效学分记入新专业, 同时补齐新专业的未修课程。
四、工作要求
1.转专业工作是一项重要工作,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社会 关注度高,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务必公平、公正、公开的做好此项工作。
2.各学院应做好转专业的指导工作。要提醒学生慎重提出 转专业申请, 申请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征 求家长的意见,并对转入新专业后可能面临的学习压力有充分认识。
3.学生必须及时关注学校和所在学院的相关通知。 一经学 校批准,不得再次申请转回原专业或转入其它专业;凡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转专业各环节工作的,视为学生自动放弃。
4.各学院要做好转专业学生的学籍档案交接及学业指导工作。
辽宁理工学院教务处
2024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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