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学期初教学运行状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依据《辽宁理工学院教学工作评估检查实施办法》,学校现开展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
1.培养方案执行情况。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检查课程执行情况。
2.课程安排情况。检查课程安排是否合理,课程信息是否准确,课表落实情况。
3.课堂教学准备情况。检查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
4.教学保障情况。检查本学院教学场所教学设备运行情况、卫生情况、教室桌椅数量是否满足教学要求。教室多媒体设备教务处已安排专人进行调试,如有问题及时报送给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李云旸老师;教室卫生问题和桌椅维修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给总务处。
5.课堂教学情况。检查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课堂教学秩序等。
6.2023-2024第二学期考试课试卷相关材料情况。检查记分册、试卷分析报告归档情况,检查试卷、记分册、试卷分析报告的批阅、填写以及存档。
7.教学研究活动情况。检查2023-2024第二学期教研活动总结及假期整改后的教学研究活动记录本和工作记录本。
8.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试讲工作完成情况。检查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备课情况、教学文件准备情况、过程性材料归档等。
9.开放性实验教学准备情况。检查申报材料、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
10.实验室教学材料准备情况。检查实验项目卡、仪器设备维修记录、实验室安全教育记录、实验室运行记录填写及规范存放情况。
11.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归档情况。检查2024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装订归档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取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学检查结束后,教务处将对检查中的存在问题对相关单位下达教学检查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动员。各教学单位对期初教学检查工作高度重视,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要求,周密布置,把自查工作落到实处。
2.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总结于9月6日前将电子版发至 624972969@qq.com 邮箱,纸质版交到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
3.对于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视情节依据《辽宁理工学院教学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教务处
2024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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