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实习基地建设,规范实习管理,提升实践教学质量,根据《辽宁理工学院实习教学管理规定(修订)》文件要求,教务处于2024年11月开展了2025届毕业生专业实习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实地检查了沈阳市、大连市19家实习单位,通过电话等方式检查了浙江、山西、河南、河北、北京等地30家实习单位,覆盖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工程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文化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7个学院,共计49家单位、189名学生。具体检查情况见《辽宁理工学院2025届毕业生实习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
二、存在问题
1.实习过程管理不严格。个别学院报送的《实习基地统计表》《实习情况统计表》中的信息存在信息滞后、信息不准确等问题,实习过程管理不严格,导致学校无法实时掌握学生的实习动态和实习质量。
2.专业不对口。个别单位提供的实习的岗位与学生专业不匹配,实习岗位不能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能力基本训练要求。
3.指导教师对学生的实习教学疏于指导。个别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实习的参与度不够,指导不到位,导致学生在实习过程中遇到问题时无法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指导。
4.个别学生不在岗。本次检查共有10名学生不在实习岗位。信息工程学院5名学生不在岗(学号为1903299、2103236、2103256、2103257、2103370),工商管理学院2名学生不在岗(学号为2105288、2105274),应用技术学院3名学生不在岗(学号为2210221、2311073、2311065)。
三、整改工作要求
1.对实习情况进行自查。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学院的实习工作,对本学院学生的实习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加强实习过程管理,同时确保实习相关信息的准确性。
2.确保实习专业对口。实习单位所提供的岗位应满足实习大纲的教学要求和专业能力基本训练要求,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匹配,对于专业不对口学生的实习岗位要进行调整。
3.加强实习指导。实习期间,指导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本专业知识的指导,有计划地做好实习情况检查,帮助学生解决实习中遇到的问题,按计划完成实习任务。
4.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学生实习期间请假务必履行请假手续并报教务处备案,请相关学院对不在岗学生进行通报批评,给予延期实习处理。
5.充分维护学生权益。各学院要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要求实习单位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加班和上夜班。
6.材料上交要求。相关学院对以上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12月16日前将整改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务处
202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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