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双千”计划的通知要求,推动人才培养与社会经济发展对接,促进学科专业交叉融合以及校企深度合作,根据《辽宁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附件1),现开展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满足学生个性化和多元化发展需求为中心,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急需紧缺,特别是人工智能发展对行业和企业的影响,围绕某一特定领域、研究方向或者核心素养开设成组的核心课程,使学生具备跨学科交叉融合能力,能够在特定领域具备特定的专业素养和从业能力,弥补主修专业课程设置与市场需求间的错位。
二、申报与建设
(一)设置原则
微专业设置应以满足行业企业对人才的需求为基本点,分为急需紧缺型、应用技能型、交叉复合型三个类别,主要遵循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1.聚焦技术前沿、战略性新兴产业,培养目标清晰,专业特色鲜明,课程体系兼具科学性、前沿性、适应性和技术技能应用性;
2.围绕行业企业某一核心能力需求,培养学生某一方面的核心素养或能力,帮助学生更好的适应未来职业发展需要;
3.人工智能与专业教育相融合,产业发展与能力培养相结合,为学生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
4.开设单位应具备较强的专业优势,满足专业教学条件和师资队伍需要,具有明确的专业建设思路与时间安排。
(二)申报与建设要求
微专业申报条件与建设的具体要求参见《辽宁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每个教学单位限申报1-2个微专业。
(三)政策与管理
1.取得微专业结业证书的学生,可获得创新学分2学分;
2.教学管理流程参照辅修专业管理模式;
3.其他要求参照《辽宁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
三、工作安排
1.调研与规划(2025年3月-5月)
各微专业教学团队须开展充分调研,解放思想,大胆创新,进行微专业的设置与规划。走访合作企业进行充分调研,组织校内外专家对行业发展状况、人才需求状况、学生需求情况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并由负责人所在学院教学建设指导委员会论证同意后报教务处。
2.制定与论证(2025年6月初-7月)
教务处将各学院上交的微专业申报材料上报至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审议,择优立项实施。
3.实施安排(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
自2025-2026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获得立项的微专业开始进行招生。
四、材料报送
微专业由所在单位申报,请于6月10日前将《辽宁理工学院微专业立项建设申报书》(附件2)(一式四份)、《辽宁理工学院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份)、《微专业招生简章》(一份)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建设科,电子版发送至624972969@qq.com。
联系人:王丹,彭爽,联系电话:608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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