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新入职教师培训的通知
日期:2024-04-19 14:42:08  发布人:renshichu  浏览量:153

为提升新入职教师教学理念和教学基本技能,夯实新入职教师教学基本功,帮助我校新入职教师尽快适应工作岗位,促进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的全面提升,根据《辽宁理工学院青年教师培训实施方案》(辽理工校发〔2021〕10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新教师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着力培养新时代“四有”好老师,引导新入职教师坚定理想信念,涵养高尚师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新入职教师尽快熟知校风校情,顺利实现角色转变,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融入学校的发展与建设中。

二、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为自2024年1月份以来入职的专任教师。

三、培训内容

(一)线上集中培训

1.线上集中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含教学技能、教学理念、师德素养等方面,具体培训内容见附件1。

2.培训时间:2024年4月20日—2024年6月30日。

3.培训考核:教师完成培训任务,并于7月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培训证书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二)跟岗学习培训

1.跟岗学习培训由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包括:课堂教学指导、班级管理实践、教学反思与问题探究意识指导、观摩名优课堂、交流学习心得。

2.培训时间:由教师所在二级单位自行安排,建议不少于10次。

3.培训考核:跟岗学习期间,新入职教师需积极参与各项工作,认真向指导教师学习,并于2024年7月5前提交跟岗学习总结报告(见附2),报告内容应包括个人学习成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总结报告由所在二级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作为新入职教师转正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线下集中培训

1.线下集中培训由教师发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教育科研和现代教育技术、青年教师示范课、质量文化建设、锦州英雄精神内涵等。

2.培训时间:由教师发展中心安排,时间另行通知。

3.培训考核:线下集中培训结束后七天内,参训教师须提交1篇800字左右的《线下集中培训学习心得》(以部门+姓名+线下集中培训学习心得为文件名),以学院为单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学习心得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

(四)青年教师助课制与青年导师制实践

1.新入职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应落实青年教师导师制和青年教师助课制,采取师徒结对、同伴互助、案例研究、自我反思和教研室研修等方式,将指导教师的“传、帮、带”和同伴的“陪、助、促”贯穿始终,引导新教师将培训学习知识转化为自觉的教学行为,尽快适应教师岗位需求。

2.培训时间及考核:由教师发展中心组织,教师所在二级单位实施,安排新教师入职一年内按照学校青年教师导师制和青年教师助课制的要求,认真完成助课和导师制实践任务,并按时提交相关材料。

四、培训要求

1.新入职教师培训是助力新教师职业发展、成长成才的重要环节,请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保障该项工作切实、有效地开展;教师发展中心将以各学院教师参加培训情况(参培率)作为各学院集体绩效考核依据之一。

2.请各二级单位认真组织跟岗学习培训,确保培训效果,为新入职教师提供充分的实践机会和指导。

3.参训教师请提前安排好自身工作、生活,确保准时参加线下集中培训,并在每场培训开始前五分钟签到入场,不得中途离场和无故缺席。如遇特殊情况,须由所在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履行请假手续;

4.学校根据参训教师培训考勤、学习表现和心得体会等总体情况,颁发入职培训结业证书。凡线下集中培训期间无故缺席三节课者,将不予结业,须参加下一年度的培训。

 

附件1:线上集中培训课程内容及操作流程

附件2:跟岗学习总结报告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4月19日            

 


核发:renshichu 点击数:153 收藏本页
分享到
相关链接

辽宁省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传真:0416-6086166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500600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