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根据批复文件要求进行公开招标,该单位为规避招标,将项目拆分为10个小项目分开实施,每个项目投资均低于公开招标400万元的标准。
(二)不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财政资金。根据批复文件要求采购环节进行公开招标,但该单位采取邀请招标确定施工单位,有意规避公开招投标程序要求。
(三)施工资质不符合项目要求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要求,承建单位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但建设单位与其下属企业签订建设合同,下属企业为三级资质,不符合项目建设资质要求。
(四)虚假招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资料前后时间逻辑都符合要求,但发现该项目在未招标的情况下已支付施工企业工程款或施工(监理)日志时间早于招投标时间,明显存在先确定施工单位并进行施工,然后才补齐相关招投标资料,形成虚假招标的违规问题。
(五)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表现形式:某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为达到中标项目的目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审查资料、业绩资料进行投标,骗取中标。
(六)串标、围标
表现形式:(1)某单位实施的土地整治项目中,三家投标企业多次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且投标文件中重要部分内容一致。(2)某建设项目,两家投标企业在同一标段进行投标,A企业投标文件后附B企业授权委托书或B企业投标文件出现A企业盖章,围标串标痕迹明显。
(七)评标委员会未能客观公正的进行评标
表现形式:评标委员会未能履职尽责,未严格审查投标文件雷同、法人授权造假、投标企业资质不符合要求、业绩造假等内容,仅凭虚假资料进行评标。
(一)审阅法
调取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阅。审阅建设单位是否按照批复文件的要求进行招投标工作,重点关注建设单位有无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有无将项目化整为零、分解施工、规避招标。
(二)分析法
做好审前准备工作,制作建设项目招投标明细表让被审计单位填写,通过对明细表进行分析,关注投标率高、中标率高的企业。重点关注2家及以上企业频繁在同一标段投标的情况,获取企业投标资料再进行对比核实。
(三)对比法
(四)查询法
1.将投标文件中的资质证明、部分业绩证明、信用证明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关注上述资料是否真实。
2.利用企查查平台获取企业信息和项目招投标信息,关注是否存在同一标段不同投标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参股、控股、管理关系等。
3.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通过Google地图或BIGEMAP地图等软件,调取历史影像,发现是否存在项目未招投已开工建设的情况。
三、主要适用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3.《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第16号)
4.《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003〕30号令)2013年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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