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的指示精神,根据《辽宁理工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辽理工院发〔2018〕78号)的有关要求,强化课程育人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深入挖掘提炼各类课程及各教学环节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加强学校“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实现思想政治教育与专业教育协同推进,价值引领、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有机统一,推进“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着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工作目标
提高全校教师的“育人意识”,引导教师自觉将思政教育融入各类课程教学。提炼一系列可推广的“课程思政”教育教学改革典型经验和特色做法,打造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堂,选树一批课程思政优秀教师,形成专业课教学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紧密结合、同向同行的育人格局,全面提高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水平和育人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推进课程改革,挖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
1.教学内容。任课教师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合理设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将价值导向与知识传授相融合,在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寓思想政治教育于专业教学。
2.教学方法与手段。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创新教学方法和手段,尤其要注重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在课程教学过程及教学资源建设中的应用,形成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育系统结构性变革,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要为全面实现“课程思政”的目标所服务。
3.教学资源建设。教学资源是“课程思政”内容的重要载体。要在课程中提炼出家国情怀、法制意识、社会责任、科学思维、文化自信、人文精神等要素,转化成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有效载体,进一步强化“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建设。
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在培养方案的制订中,明确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目标,并将“课程思政”内涵和教学目标有效融入课程教学大纲中。
加强对教材的选用和审查管理。依据《辽宁理工学院教材建设管理办法》,严格教材选用和教材建设制度,要选用和建设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合格教材,确保“课程思政”的内容引领和正确的价值导向。
辅助教学资源建设。教师要充分挖掘课程中的德育内容,并通过课件、案例、视频等形式多样的教学载体,将思想政治教育贯穿到课程教学的始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教学环节。鼓励教师在日常教学环节中落实“课程思政”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课程的育人功能。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加大学生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创新能力、道德情操等关键目标的培养;将传授知识为主向培养学生能力转化,更多关注学生的综合发展、学习过程及学习效果。
加强课堂教学秩序管理。课堂是开展“课程思政”工作的主要阵地之一。要贯彻落实《辽宁理工学院关于加强课堂教学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教师课堂教学活动,加强教师对学生的学业指导,立足课堂教书育人,弘扬传播正能量;加强大学生学风建设、课堂考勤和课堂纪律教育。
加强课程考核环节和评价方式的改革。课程考核评价应将“课程思政”教学目标的达成和效果作为主要内容之一,确保课程中的思政元素落到实处,探索依据课程类别形成具有不同特色的切实可行的考核评价模式。
加强常态化的师生互动交流机制建设。教师要在课堂内外及线上、线下增加师生互动交流,加强对学生的课程内容辅导工作,给予学生答疑解惑和思想引领;在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课外育人工作中给予有效的服务引导,在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的同时解决学生的思想问题。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育人能力
1.落实任课教师“课程思政”的主体责任。任课教师是实施“课程思政”工作的主体之一。各教学单位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加强对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广大教师贯彻“课程思政”的理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抵制错误思潮的消极影响,增强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以思想引领和价值观塑造为目标,利用课堂主讲、现场回答、网上互动、课堂反馈、实践教学等方式,把知识传授、能力培养、思想引领融入到每一门课程的教学全过程。
2.加强教师队伍的能力培训。开展校、系两级的教师培训工作,要把提升教师“课程思政”能力作为培训的重点,通过新教师上岗培训、各类专题培训、教研室活动、集体备课等方式,开展“课程思政”技能培养,提升教师育人意识和育人能力,强化“课程思政”的教学改革工作。
(三)组织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活动。
1.开展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坚持价值引领与知识传授相结合、课程建设与教学改革相结合,明确建设目标、原则、实施步骤和任务要求。 自2019年开始,每学年每个系遴选一至二门“课程思政”示范课进行立项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
2.开展集体备课活动。以教研室为单位全面开展“课程思政”集体备课活动,着重围绕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利用等,挖掘“课程思政”的着力点,探索“课程思政”改革的新途径,提升“课程思政”教学效果。
3.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经验交流活动。各教学单位总结本部门“课程思政”教学改革经验,推选成功案例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经验交流活动,推广成熟经验和作法,带动所有课程的教学改革和建设,整体提高育人效果。
四、保障工作
(一)成立“课程思政”工作组织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校长、党委书记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督导办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主任组成,主要负责制定政策、统筹规划、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系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研究协调、统筹推进“课程思政”工作。
(二)开展“课程思政”工作督导和听评课交流
充分发挥学校督导专家、校系两级领导听评课的作用,着重督促和检查教师“课程思政”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对“课程思政”建设情况进行过程督导;开展同行听评课,加强“课程思政”教学方法的交流和研讨,确保“课程思政”工作持续改进、提升实效。
(三)建立健全“课程思政”建设工作评价考核办法
学校将各教学单位推进“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评价;把教师参与“课程思政”教学改革情况和“课程思政”效果作为对教师个人教学工作考核“优秀”的基本要求。学校将定期对各教学单位“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使各门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融入全流程、全要素可查可督,及时宣传表彰、督促整改。
(四)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
为保障“课程思政”教学改革工作的稳步推进,学校将“课程思政”工作纳入学校教学改革,通过项目及活动的形式对“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提供资助。符合《辽宁理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辽理工院发〔2019〕1号)的,给予相应的非教学工作量;符合《辽宁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试行)》(院发〔2016〕58号)的,给予相应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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