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讲教师考核制度
日期:2021-11-10 发布人:sxzz 浏览量:842
为保证学院的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主讲教师的教学水平,以《辽宁理工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为依据,特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主讲教师考核制度》。
一、学院负责检查主讲教师各种教学文件的完成质量,并记入教师工作档案。
二、以专家评教、学生评教结果为基本依据,认定、考核主讲教师的教学质量。
三、主讲教师的教学质量将作为推荐评选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教学奖等评优活动的重要依据。
四、学生评教成绩为60分以下的主讲教师,应在教研室和学院的帮助下切实提高教学水平,在下一轮授课中提高教学质量,使成绩上升为80分以上。
五、学生评教成绩为60分以下的主讲教师,停课整改。
六、主讲教师出现教学事故,按《辽宁理工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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