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图书借阅证管理规定
 

图书馆借阅证办理及管理办法

1.读者办理图书借阅证,需交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冒用他人证件;借用他人借阅证,一经发现即扣留证件,并扣押持证人借阅证一个月。

3.读者要妥善保管借阅证,如证件遗失请立即到图书馆办公室办理挂失手续,挂失一周后方可办理新的借阅证;挂失前被他人冒借图书而带来的一切后果,概由持证者本人负担。

4.在新证办理完毕之前,如果读者找到了原证,应立即到图书馆解除挂失状态。

5.借阅证正常磨损或其他原因影响使用时,读者需更换新证。

6.读者离开学校时(包括毕业离校、学习期满、休学、退学、出国、工作调动、退休等),必须还清在校期间借阅的全部图书,而后图书馆方能为读者办理离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