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总结团员教育评议和团支部评星定级成果,在全校树立选进典型,通过表彰优秀集体、优秀个人来带动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创先争优,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引导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投身学校建设的崇高热情,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辽宁理工学院“先进团总支”、 “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团支部书记”申报工作。并在2021年“五四”期间集中对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辽宁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建设完善,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各项组织生活,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团支部及所属团员、团干部的基本信息均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2)团支部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
(3)班风学风端正,落实班团一体化,组织支部成员积极参与每期的“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参与率达100%;支部成员学习成绩良好,考试通过率85%以上;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团员民主评议优秀率高,没有不合格团员;团支部成员在本年度无违纪处分情况。
(3)积极做好“推优”工作,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各类团学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并能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本支部工作动态。
2、辽宁理工学院十佳活力团支部
(1)符合本次“辽宁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2)曾荣获省、市以上荣誉及奖项。
(3)至少上报1项以上特色团日活动。
3、辽宁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与每期“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等理论知识学习。
(2)道德品质高尚,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公物,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校规校纪,集体荣誉感强,参评学年没有收到学校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良好,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勤于钻研,用于创新,参评学年学分位于班级前50%,考试无不及格;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大学生体育锻炼合格标准。
(4)组织观念较强,自觉遵守团的各项规章制度,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响应团组织的号召,认真执行团组织的决议,按时缴纳团费,经常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本人基本信息已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学术科技、文艺体育等校园文化活动,表现突出,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
(6)团员教育评议等级为优秀。
(7)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4、辽宁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
(1)符合“辽宁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2)连续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且参评时仍继续担任团干部。
(3)工作认真,作风务实,具有大局意识、奉献精神和广泛的群众基础,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能够在师生间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5)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共青团干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二、评选名额
1、“十佳活动团支部”10个。
2、“五四红旗团支部”50个。
3、“优秀共青团干部”30名。
4、“优秀共青团员”80名。
5、“十佳团支部书记”10名
三、评选要求
1、成立“五四”评议审核小组
各学院成立“五四”评议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成员包括各学院主管学生副院长、辅导员、学院学生会及团委和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等 。
2、辽宁理工学院“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
(1)支部申报。各基层团支部可从思想引领、组织建设、团日活动、素质提升、疫情防控工作等方面进行总结,并书面向本单位审核小组提交申报材料。
(2)学院审核推荐。各单位审核小组根据团支部申报材料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照限额评选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名单并予以公示。推荐团支部数不超过本单位所有团支部数的30%。
(3)学校审核确定。校团委进行集中审核并统一公示,最终确定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3、辽宁理工学院“十佳活力团支部”的评选
各学院在“五四红旗团支部”遴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 个基层团支部参评校级“十佳活力团支部”。本次评选采取学院推荐、和评审答辩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发现、推荐、宣传工作突出的团支书和充满活力、凝聚力的团支部。
(1)各学院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向校团委推荐1 个候选团支部。
(2)校团委对候选团支部进行资格审核后,将团支部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展示。
(3)评审答辩。校团委组织“十佳活动团支部”答辩评审会,根据评委评议结果确定“十佳活力团支部”名单,并授予所在团支部的书记为“十佳团支书”荣誉称号。
4、辽宁理工学院“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1)个人申报“优秀共青团干部”。团干部可向本单位审核小组申报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并对照自身条件开展自评总结。
(2)支部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团支部向本单位审核小组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候选人,必须经本团支部的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同时候选人应当是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达到“优秀”等次的团员青年。
(3)学院审核推荐。各单位审核小组综合审议并公示后,将推荐名单报送校团委。“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申报材料由各单位审核小组存档。各单位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团员总数的2%,“优秀共青团干部”原则上不超过本单位团支部总数的20%。
(4)学校审核确定。校团委进行集中审核并统一公示,最终确定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5、评比表彰
校团委将对校级“十佳活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十佳团支书”“优秀团支书”等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向获奖集体、个人颁发证书,并通过网站、微信等途径进行宣传。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在学院内部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活动。
2.严格把关。请各学院按照指标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把关,督促、指导推荐人选(团支部)如实填写申报表;在征求人选所在单位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将推荐人选(团支部)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各推报单位上报时需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汇总。
3.把握进度。请根据《“五四”评优申报材料清单》(附件8)按照要求,将所需提交的材料纸质版送至校团委 107 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并注明“xx 学院五四评优申报材料”。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双面打印。
联系人:孙薇薇
联系电话:7980120
共青团辽宁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
- 上一篇:关于辽宁理工学院献血...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