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日期:2021-03-30 15:00:09 发布人:admin0 浏览量:1373
辽宁理工学院学生处
辽理工学发﹝2020﹞12号
辽宁理工学院辅导员夜间值班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推进校风和学风建设,营造安全、文明、舒适的学生住宿环境,学院辅导员施行夜间值班制度,要求如下:
一、任务和基本责任
(一)值班期间,值班辅导员负责检查和处理全校学生在安全、文明等方面的问题,做好学生突发事件的处理,所查内容和处理过程做好记录。
(二)值班老师如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第一时间向学生处和相关学院辅导员、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二、值班时间:当晚21:30—次日6:30;值班人员须在当晚21:30前到B座宿舍楼一楼值班室集合签到,不得代签;每组值班教师其中一人住宿,住宿到次日6:30分,另一人值班至当晚23点,交替住宿;
三、其他要求
因故调整值班应在同性别之间,且不与本系值班人员重复的前提下申请,值班调换须至少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申请,填写《辅导员夜间值班调换备案表》,报学生处负责人审批备案。
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值班者不发值班津贴,按辅导员管理条例扣发责任津贴,并对因私自调换值班所造成的一切问题负责。
值班缺勤者扣罚当月部份辅导员责任津贴,每学年值班缺勤超3次(含3次)者,年终考核为不合格,同时上报人事处。
值班住宿地点:男老师值班住宿地点:B座宿舍123室;女老师值班住宿地点环形公寓3064室;值班老师可自带被品。
四、因管理需要进行值班调整时,学生处会统一通知;特殊时期值班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调整。
五、本规定由学生处负责解释,自发文日起开始执行。
2020年8月27日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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