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耿祥硕除名处理的公告
日期:2021-10-30 09:11:18 发布人:xsc 浏览量:951
耿祥硕,男,工商管理学院旅游管理专业学生,于2019年9月入学。
2019年9月,申请办理休学。2021年9月,该同学办理复学,但因个人厌学严重,该同学申请个人退学,但未履行退学流程。
校方多方联系耿祥硕同学及其家长,至今未果。
根据《辽宁理工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该生属“在学校审批之日起两周内未办理离校手续”者,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姜凯陵同学做退学处理,并予以除名。现对该生情况予以公告,如有异议,在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申诉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诉,超过申诉期限,学校将视为放弃申诉,不再受理提出的申诉。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1年10月29日—2021年11月29日
学生申诉处理办公室联系人:赵绪 电话:6086031
辽宁理工学院学生处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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