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规定
日期:2021-03-31 14:40:52 发布人:admin0 浏览量:804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对学生综合表现进行全面测评,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原则;坚持依法治院,从严管理原则;坚持尊重事实,规范管理原则。
三、学生知行测评课为学生必修课程,满分为1000分,及格为600分。
四、测评目的:学生知行测评作为考核学生个人综合素质、道德品质的重要指标。通过组织对全体学生实施学生知行测评,使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学会合作、学会生存,进而达到规范校园秩序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目的。具体规定如下:
(一)每学期学生知行测评成绩在700分至1000分以上者,享有参加该学年评优的资格,享有参加毕业生就业优先推荐的资格;
(二)每学期学生知行测评成绩在720分或720分以上者,享有学生组织发展推荐资格;
(三)学期学生知行测评成绩在600-700分者,需补修学分;
(四)学期学生知行测评成绩在500-600分者,需参加补考。补考形式包括:参加义务劳动;参加院风院纪检查;参加学院组织教育补习班等;
(五)学期学生知行测评成绩在500分以下者,除有突出表现或有其他突出贡献,可酌情准予及格,否则不能毕业;
五、测评内容:入学教育、军事训练与学规教育、大学生校园文明礼仪规范、大学生教室及课堂管理规范、考试管理规范、大学生宿舍管理规范、综合技能课和基本素质课。其中,入学教育、军事训练与学规教育和学生毕业教育成绩计入学生知行测评手册,不计入知行测评总分。
六、测评方式:讲座、日常考核、竞赛、讨论、实践、校风校纪检查。
七、测评方法:由学生事务与发展中心、团委组织全体学生指导教师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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