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社团名称:国学研究社团
社团精神: 国学研究社团的社团精神是以国学为核心,弘扬传统文化的精髓和智慧。它倡导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入研究和传承,以及对中华民族优秀传统价值观的传播和弘扬。国学研究社团的成员应该怀着对国学的敬仰和热爱,坚持学术真理,追求学术卓越。他们应该具备扎实的学术功底和广博的知识储备,不断深化对国学经典的理解和解读。同时,他们也应该注重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拓展国学研究的广度和深度。在学术研究中,应该勇于探索和创新,不断推动国学研究的发展。同时,也应该积极参与社会服务和传统文化的推广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
社团宗旨:总之,国学研究社团的社团宗旨是一种对国学的热爱和敬仰,以及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弘扬的理念。我们强调学术追求、团结协作和社会责任,旨在推动国学研究的深入发展,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传承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第二章 社团会员
社团会员的义务与权利:
一、会员的权利
1、 会员在社团内平等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有按照社团章程担任社团管理职务的权利;
2、会员有参加所在社团各项活动的权利;
3、会员有享受社团有关待遇,以及受表彰和奖励的权利;
4、会员有对社团会长等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5、会员有对社团财务状况进行查看、监督,提出质疑并要求合理解释的权利;
6、学生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校纪校规和社联规章制度而损害会员利益的行为时,会员有权向社联反映情况和问题;
二、会员的义务
1、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社联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
2、会员在社团活动中,服从社团的整体安排,接受社联的领导和指导;
3、会员在任何场所自觉维护社团声誉和正当利益;
4、一般情况下,会员要积极准时的参加社团活动和社联的大型活动;
第三章 组织机构与职能
社团内部机构:社长一名,负责社团总体的统筹管理,监督和督促各部门的日常工作。
活动部负责人一名(负责教室、道具等的申请及活动方案、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
宣传部负责人一名(主要负责活动的宣传,扩大活动的知名度以及与校组织的沟通工作)、
外联部负责人一名(主要负责社团与校外的联系与沟通)、
安全部负责人一名(负责各项活动社团成员的安全,排查道具和活动场地的隐患,防患于未然)
秘书部负责人一名(负责活动总结的撰写,整理与活动相关的资料)
社团各机构职能:
部长:1、起草、修改以社团部名义发送的文件,编印有关信息资料:
2、负责社团部各种工作会议、例会的安排、落实,并按有关要求整理会议记录。负责社团部日常的值班分配、协调和管理工作。
3.负责社团部内部的考勒工作和评优总结工作。
干事:负责社团部重大活动的对外接洽、接待工作。负责配合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 社团人事制度
社团负责人的产生及罢免制度:
社长辞退流程
1、递交辞职申请表(提前一个月交与社团联合会,申请表见附表1)
2、社团管理部审核 (审核内容有:1社团固定资产;2日常工作;3社长在任期间的相关手册见附件1等)
3、召开主席团会议作出处理方案(包括代理社长暂时处理社团日常事物以及新社长的选举)
4、将方案提交到校团委
5、根据校团委指示作出最后决定并实施 6、由代理社长在本社团内进行新的社长选举 7、选举结果审批通过后,移交社团的一切事物 8、新社长进行资料备案,正式开始工作
社团会员大会制度:
社会团体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制度示范文本第一章第一条社会团体由会员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根据1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其章程开展活第二条社会团体的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
社团会员退团制度:
1、会员可以自动退出社团,但必须提交申请并说明理由,经社团领导同意后即可退出社团。
2、会员无故不参加三次以上由社团组织安排的活动作为自动退出社团。
社团会员招新制度
社团招新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招新申请的时间、地点开展招新活动,严禁各社团自行增设招新点、乱张贴招新海报等。
第五章 社团财务制度
社团财务公开制度:第六条社团应设立财务部,并有财务人员两名。-人负责账目,一人负责现金,社团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职位,不得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社团会费制度:社团的活动经费原则上自筹,院团委根据情况对社团开展的具有创造性的特色活动给予适当的物质支持。学生社团应积寻求学校及其他极部门的经济支持和社会赞助。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及组织活动上。
第六章 社团活动管理制度
社团举办活动的流程:
1.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
2.社团举办活动要实行向院团委老师和院学生联合会申请报批制度。
社员必须遵守社团的规章制度以及履行社员的权利和义务,维护社团的团结和统一,完成社团各项活动。社团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和维护社团纪律,社团成员必须自觉接受社团纪律的约束,认真完成每一次的组织活动。凡破坏社团形象或不履行社团义务者,量情节之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为了进一步完善社团规章制度,加强社团工作纪律的明确性,协调各部门的关系,提高办事效率,促进社团日常工作的开展,特定会议、工作等制度做如下规定:
(一)会议制度
1.各会议均须记录并在考勤表内签到,均由秘书部负责记录。
2.每次召开常规例会时;各部门成员均需参加。会议内容与主题应做到求同存异,努力建立集体主义氛围。
3.无正当理由不到会者,视为无故缺席,累计满三次者,给予警告;满四次者无且说明理由,由秘书部上交负责人,视其自动退出。
4.如因故实在不能到会者,必须提前一天或当天向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但次数超过三次者,秘书部向负责人提交审议,给于适当的惩罚。
5.与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但允许事后(在一天之内)向秘书长及所属主要负责人说明缘由。
6.无特殊情况,会议时间不得超过1个小时。
7.会议记录须由秘书部记录存档。
(二)工作制度:
1.日常工作由社长统筹安排,由社长协调各部长落实工作。
2.认真负责本职工作,必须严格履行本职的权利和义务。
3.严格执行负责人负责制;每项重大活动直接由负责人与外联部,宣传部策划,由负责人统筹安排,活动结束后并向其汇报。
4.一般不得利用上课时间组织和召开活动,若因实际工作需要必须向负责人和部门负责人向学校申请,经同意后方能进行。
5.各部门负责人不得无故(无正当理由)推卸工作责任,若有给予警告。若组织集体活动无参加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社团(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视为自动退出)。
6.每学期进行组织考核制度,不合格者,由负责人批评教育,若仍无改正者,视为退出。
7.每次活动认真做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照片、活动总结等资料上交学校领导。
国学研究社团
2023.10.23
附件7
辽宁理工学院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责任书
高校学生社团是由高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是活跃校园文化的重要力量。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印发的《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和学校相关制度,我校注册的学生社团必须明确业务指导单位(部门、学院)。
经研究,我单位(部门、学院)愿意作为国学研究社团
(学生社团全称)的业务指导单位,并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年度审查前的初审。
二、指导(直接指导或指定下属机构指导)学生社团在法律法规框架下,制定社团章程,健全管理制度,自主开展工作,规范财务行为,确保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
三、为学生社团发展提供一定的资源保障和工作便利,尊重和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
四、在权限范围内核准学生社团的活动并予以监督,所核准的活动不得与社团宗旨不符,不得进行纯商业化运作。
五、注重社团负责人的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社团换届时考察主要负责人人选。
六、积极配合校团委做好学生社团的监管和服务工作。
指导单位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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