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11:10:58 发布人:admin0 浏览量:2112
各系、部、馆:
为了全面摸清学校家底,科学有效地配置、使用、处置固定资产,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根据《辽宁理工学院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处将对各单位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清查工作的顺利开展,由资产处全面负责此次资产清查工作。
二、清查范围
此次资产清查工作范围包括学校各部门形成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家具、低值品等。
三、时间安排
1.检查核实阶段(2018年10月30日至12月31日):资产处根据固定资产账目,对仪器设备、家具、低值品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账、卡、物相符。
2.总结整理阶段(2019年1月1日至3月31日):资产处根据资产清查情况,完善相关资产调拨、报废手续,为下一步资产处置做好准备。
四、工作要求
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加强资产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分工明确、落实到人。有关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证资产清查结果真实可靠,确保资产清查工作按时完成。
资产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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