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第二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日期:2024-05-20 13:56:32  发布人:zcc  浏览量:89

各教学单位: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安排,现将第二季度实验室安全检查相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副校长  赵辉

副组长: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处长 赵利

教务处处长 杨晓杰

        安全保卫处处长 路晓东

组  员: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安全保卫处相关人员

二、工作安排

实验室安全检查分为部署培训、对照自查、集中检查、整改落实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5月28日,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第二阶段为5月30日至6月3日,各教学单位主要针对省教育厅下发的《通知》附件进行自查自纠,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第三阶段时间为6月4日至6月5日,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对各学院进行实地检查。

第四阶段为6月6日至6月7日。主要针对校级检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反馈,督促各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省教育厅部署的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中明确的13类安全事项进行。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学习研究基础上,逐项对照自查,抓好问题整改。

 

辽宁理工学院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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