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理工学院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文件
辽理工资发〔2024〕5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改革,助力专业集群建设,提升专业质量,依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度实验室(实训室)建设立项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紧密对接经济发展对人才能力的需求,立足专业集群建设,本着资源共享、技术先进、可持续性强的基本原则,推动教学质量提升、科研成果产出,促进产学研结合,满足学生就业能力需要。
二、立项流程
1.确定实验室参数。各二级学院应充分做好市场调研,按照实验室新(改)建计划多方考察,综合考量,形成该实验室建设立项书。立项书包含技术参数和价格预算。技术参数不应有指向性描述,不提品牌、型号。参数简单的硬件,应重点标注硬件性能;参数复杂的软件,应重点描述实现功能。预算需贴合市场价格。
2.提出立项申请书。填写《实验室(实训室)立项申请书》(见附件),重点解释适应培养方案情况(提供具体课程),实现的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哪方面的能力)、实验室(实训室)可开设实验项目。要如实统计该实验室对应课程和实验学时数,课程和实验室学时数要与大纲相符。
4.提交立项申请。各二级学院应在10月30日之前,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实验室(实训室)立项申请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应有学院论证意见、院长签字、盖学院章,电子版发至邮箱。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15004287778
电子邮箱:279284690@qq.com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依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特色及人才培养方案,与企业及兄弟高校联系,共同开展实验室(实训室)建设论证工作,确保满足前沿专业知识和技术的需求。
2.要打破专业和学院壁垒,建设综合性实验教学场所。鼓励相同学科的各单位之间,立足人工智能发展需要,建设能满足学科专业可持续发展的实验实训中心。
3.对标对表专业分类评价各指标要求进行需求性论证,提高实验室利用率。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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